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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中贸易“再平衡”百日计划点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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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中贸易“再平衡”百日计划点评

贾怀勤

习近平主席与特朗普总统海湖庄园会晤达成重要共识,其中一项就是双方同意推动双向贸易和投资健康发展。美方期望通过双方共同努力,改变美国对华长期巨额逆差局面。应该指出,这一议题中的“贸易”仅指货物贸易,根据美方统计,2016年美国对华货贸逆差为3470亿美元,而中方统计数据是2508亿美元。

套用奥巴马“亚太再平衡”的说法,不妨称美国的诉求为美中贸易“再平衡”。外媒报道,为了实现“再平衡”,中美两国元首同意制定旨在缩小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“百日计划”。此一消息也从中国方面得到了证实:413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说“中美双方确定一个为期100天的对话过程,来讨论中美两国贸易问题” 。

关于“百日计划”,有几点可以点评。

  • 中国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 

在海湖庄园会晤中,习近平重申“中国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”。这一观点可以从理论上得到诠释。

长期以来有拉动经济的“三驾马车”之说,即最终消费、资本投资和对外贸易是拉动经济的3项根本指标。一个经济体的国内生产总值按支出法有如下恒等式成立

国内生产总值=最终消费+资本形成+净出口

  =最终消费+资本形成+(出口-进口) 。

如此一来,对外贸易就由净出口,也就是贸易顺差来体现了。要拉动经济,就得追求贸易顺差了。其实这是片面的。拉动经济的根本因素是需求,由国内需求(简称“内需”)和国外需求(简称“外需”)构成。内需又可以分成国内投资和国内消费。而外需不能简单地用净出口来刻画。一国的内需并非仅由国内商品来满足,它还需要进口商品;而外需表现为报告国的出口,含有对进口成分加工后的复出口。因此要从内需和出口中分别扣除相应的进口部分,才能测度内需和外需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。

进口分解成三部分:为最终消费而进口,为资本形成而进口和为生产出口品而进口。于是上式可以写成

GDP =最终消费+资本形成+〔出口-(最终消费的进口+为资本形成而进口+为生产出口品的进口)

=(最终消费-最终消费的进口)+(资本形成-为资本形成的进口)+(出口-为生产出口品的进口)

= 最终消费中的本国成分 + 资本形成中的本国成分 + 出口中的国内成分

=对国内增加值的最终消费 + 使用国内增加值的资本形成 + 出口中的本国增加值。 

由以上可知:

⑴净出口是构成(支出法)国内生产总值的三项因素之一,但不能将之视为拉动贡献因素,因此中国对外贸易追求动态的进出口平衡,而非片面追求顺差(净出口)。

⑵中国经济增长需要外国需求,反过来外国的经济增长也需要中国对其产品的需求。中国经济的增长,是其他国家发展的机遇,中国对外国需求的增长,是中国对世界经济的贡献。中国的对外开放要增强命运共同体观念,实行共赢发展战略。 

二、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是长期以来两国经济贸易结构差异造成的,根本解决绝非一朝一夕可达

长期以来,美国经济和贸易“服务化”,产业“空心化”,通过服务贸易和价值链高端在全球获取高额收益;而中国改革开放以来,凭借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优势,大力发展制造业和加工贸易,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,虽然出口额很高,但是贸易利得被相关外方占据大头。

伴随中国开放,加工生产由原本靠加工贸易起飞的东亚新兴经济体向中国内地转移,同时东亚对美贸易顺差也转移到中国内地账上。

由于美国对加工贸易产品有刚性需求,美国如果发起对中国贸易战,并不能减少其进口,而只会把中国的加工贸易转移到其他较为后进的发展中国家。这样,美国的对华贸易逆差会减少,但美国的全球贸易逆差不能减少,因而达不到美国缩减逆差的目的。

外媒称,“仅用三个月来解决世界两个最大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纠纷是不够的”。就连美国商务部长罗斯都承认,对商讨这些“远为复杂和根深蒂固”的问题来说,这个时间太短了。

三、双方都得拿出诚意,方可有“早期收获”

中方愿意看到中美贸易趋于平衡,也愿意与美方一起努力向这个方向推进。追求贸易平衡,可取之径是推动双边贸易增长,在增长中实现动态平衡。

虽然中美贸易不平衡是个长期的结构性问题,短期内得不到根本解决,但是这100天里总得要拿出几项措施有助于减少美国对华贸易逆差。这无非是增加中国自美国的进口。美方有的是农产品、能源和高科技产品可供出口。在中国有内需的情况下,适当加大美国农产品进口是可以考虑的;进口美国石油和天然气,增加中国的能源战略储备,也符合中国需要。至于中国要买它的高科技产品,美国是否能转变态度,予以放行,这是必须谈的。

四、题外话:海关统计是全(价)值,而非“总值”

自数年前增加值贸易核算研究传入中国以来,对贸易增加值(value-added)的对应称呼(gross value)的汉字表述就存在混乱。某位美国华裔学者把gross value称为“总值”,影响了许多国内学者;而笔者一直主张称为“全值”,理由是:Gross Domestic ProductGDP)译为国内生产总值,其核算是个加总过程。而海关对于进出口货物的价值进行统计,指的是货物出口按FOB记值,货物进口按CIF记值。FOB指出口货物自身的价值,并包含运至船上的费用。更遑论CIF了。其涵义就是“全值”

“全值”的概念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由中国所创。原“进出口业务统计制度”就有这个用法。当时加工贸易业务刚刚在中国大陆开展,该制度规定:对进料加工,原材料、零部件进口时作全值统计,加工和组装的产品出口时也作全值统计;对来料加工,只将中方收到的工缴费计入出口。海关统计制度也使用“全值”的概念:

“关于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的料件,按照料件的CIF价格统计。加工装配产品出口时,按照原材料、加工费作全值统计。

“关于出料加工贸易的出口料件,按照料件的CIF价格统计。加工产品复运进口的,按照原材料加工缴费作全值统计。”

这次海关总署发言人、统计司司长黄颂平的答记者问,使用了“全价值”的说法,等于是从官方角度肯定了“全值”的表述:

“货物贸易统计是物质商品在各国经济领土之间流动情况的记录,反映的是国际贸易商品在国际间的流向、流量。统计结果显示中国对美货物贸易存在较大顺差,但这是名义上的顺差,实际上其中有相当的部分是其他国家产业向外转移,我国承接过来的。中国目前处于全球产业链中低端,加工制造收益不高,但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是全价值统计,所以在国际货物贸易中,实际获利并没有统计顺差额那么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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